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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高中毕业生(含中专、技校、职高)报名程序、条件和优待政策

2014-05-01     来源:

 

(一)报名程序
1、兵役登记。每年12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在当年630日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 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 )进行兵役登记。登记时填写个人姓名、身份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持此表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含企业、高校武装部,下同)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交登记表。本人难以参加实地登记的,可以委托亲属前往提交登记表。
2、应征报名。每年85日前,已进行过兵役登记,或者是当年年满17岁本人自愿应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报名完成后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打印登记表。持表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
3、初审初检。根据乡(镇、街道)武装部通知,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初审初检。参加初审初检时,将《预征登记表》及存根、《补偿代偿申请表》交给初审初检工作人员。
4、确定预征。乡(镇、街道)武装部从初审初检合格的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并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学费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
5、体检政审。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在网上平台确认送检对象,通过系统向送检对象发送短信通知体检时间、地点等信息。体检合格对象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在网上确认为政审对象。
6、预定新兵。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审双合格青年,择优确定为预定新兵对象,并进行公示。
征兵期间,应征青年可登录网上平台,实时查询掌握个人预征、体检、政审和预定新兵的进展情况。
(二)基本条件
1、年龄:高中毕业生为年满18至21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2、身高:男性160cm以上。
3、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4、视力: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5、文身瘢痕: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文唇,不合格。
(三)优待政策

1、优待金。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区县人民政府发放优待金(2013年入伍新兵为每人每年2.65万元)。每年按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定期增长,年初出台上年度优待金标准。

2、自主就业经济补助。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批准入伍的区县发放自主就业经济补助(2014年自主就业经济补助为4.8万元)。每年按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定期增长。

3、部队津贴和退役金。义务兵期间,部队共发放或支付资金37000元。其中,第一年津贴6000元,第二年津贴7200元,离队时发放退役费、下月津贴、医疗保险等4344元,转移支付养老保险10456元,退役金9000元。

4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5、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以下政策:

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初中及同等学历的退役士兵,可到指定的市属中职学校接受培训;具有高中及同等学历的退役士兵,可报考指定的市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退役士兵学员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发给相应毕业证书或培训证书;技能考核鉴定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各相关院校、培训机构的就业指导部门要按照“谁办学,谁负责推荐就业”的要求,积极指导、优先推荐退役士兵学员就业,力争使毕业退役士兵能够及时就业。

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不得违法收回或者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